nfj防爆地坪-非导电性易燃液体的静电危害及控制

2023-07-10

非导电性易燃液体的静电危害及控制

在流程工厂中,广泛使用易燃液体。在涉及易燃液体的生产过程中存在静电累积释放产生引火源的危害。常见的操作如管道输送、槽车装卸、搅拌、混合、过滤、真空操作和清洗等都可能产生静电累积(如图1、图2所示),当累积的静电有接受对象时就可能发生静电释放,为爆炸性的混合气体提供能量,引起着火或爆炸。

行业中普遍采用静电接地和跨接措施控制静电的危害。这些措施是可取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不足够。以下事故案例为我们控制静电危害提供了一些启发。

非导电性易燃液体

我们在化工、石化、制药等流程工厂中,广泛使用各种易燃液体,如乙醇和甲苯等等。虽然他们都是易燃液体,但是从静电危害预防方面而言,它们存在较大的区别,主要是由于具有不同的电导率。

静电本身并不存在危害,其危害在于电子转移和回归的不平衡导致电荷分布不均,从而形成局部累积,当累积到一定程度并有接受放电的对象时,就可能发生静电释放,提供引火源。因此,要消除静电的危害,一方面需要避免形成静电累积,另一方面应该使产生的静电及时消散。

如果液体物料处于静电接地的容器内,该液体物料在进入容器之前所累积的静电可以通过静电接地装置消散掉。消散速度取决于液体本身的电导率;如果液体本身的电导率高并接地妥当,可以非常快地消散掉事先累积的静电。反之,电导率低的物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所累积静电的消散;如果产生静电积累的操作持续,即使此时接收物料的容器有良好的静电接地,也会不断地形成静电累积(如图7所示),对于易燃液体的容器,这种情景能产生引火源,具有潜在的着火或爆炸危险性。

据美国NFPA77-2007标准的定义,如果液体物质的电导率大于104 pS/m,属于导电性的液体。如果电导率小于104 pS/m而大于50pS/m,属于半导电性的液体;当电导率小于50 pS/m时,就属于非导电性的液体。液体物质的电导率与温度也有关联,因为电导率取决于离子的移动,当温度升高时,导电性会有所增强。

对于导电性的液体,在通常的操作过程中只要静电接地妥当,不会形成静电累积而带来危害(如果被绝缘隔离会存在严重危害)。就半导电性的物质而言,在炼油和石化行业的通常操作中,如槽车装卸、物料输送等,由于要求采用金属管道并配合适当的静电接地(禁止使用塑料软管),风险相对较小;精细化工行业由于广泛采用非金属衬里的材质、进行多相操作和使用小孔过滤器等原因,半导电性的液体往往也意味着较大的风险。据文献报道,电导率在1000pS/m左右的易燃液体,在某些条件下(如流经过滤器、液体喷雾操作等)也存在静电累积并释放提供引火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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